金湾区金瀚路南侧、金鹏路西侧23356.85平方米用地项目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1-08-13 10:04:45 admin 40

金湾区金瀚路南侧、金鹏路西侧23356.85平方米用地项目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金瀚路南侧、金鹏路西侧,地块中心位置东经113.366312°,北纬22.129969°地块面积为23356.85平方米

用地规划二类居住用地

结论:地块内历史上主要用途为未利用空地和施工板房临时放置区,未进行过工业活动,相邻地块主要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和学校。通过现场踏勘,地块大部分区域被野草覆盖,未发现有原辅材料和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堆放场所。地块西南侧临时停车场,地面覆有水泥硬化,地块西北侧简易自助洗车房,其产生的清洗废水均地块其余区域当前处于未开发利用的状况。调查人员在现场未发现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存储、处置的情况;未发现存在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的情况以及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也未发现存在与工业生产相关的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情况。因此可以确认,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内的土壤和地下水受到污染的风险较小

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分析,本次调查将地块内区域划分为非疑似污染区域。

2021722日调查单位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快速检测,共采集16个土壤样品(包含2个对照点土壤样品)进行快速检测,根据调查人员现场快速测定的结果统计,调查范围内的表层土壤(0 m~0.5 m)中VOCs 浓度范围为0.207mg/kg~0.312mg/kg,与背景点VOCs浓度相近;调查范围内的表层土壤(0 m~0.5 m)中各检测点铜最大浓度为32 mg/kg、镍最大浓度为28 mg/kg、砷最大浓度为18 mg/kg,铅最大浓度为42 mg/kg,镉未检出,总铬最大浓度值为79 mg/kg。上述指标的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对应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现场快速测定的结果分析表明调查地块内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 HJ 25.1-2019》,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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