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上冲长沙村西侧1631.70㎡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上冲长沙村西侧1631.70㎡地块
地块面积:1631.70平方米
地理位置:地块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上冲长沙村西侧,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 113.505455°,N 22.274265°。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公交信禾物流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规划用地性质: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公园绿地(B1+B2+G1)
调查缘由:根据《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前山上冲长沙村西侧33370.3平方米收储用地有关事宜的函》,本地块在进行收储前,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其中31740.81㎡已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调查
(1)地块使用现状:2025年6月,调查单位对珠海中石化上冲加油站地块进行首次现场踏勘。踏勘时该加油站已停止运营,现场可见站内4台加油机设备均已拆除,地块西北侧的4个地下储油罐(紧邻地块,但不在地块内)及配套输油管道系统已完成清洗并封闭处理,站房和加油区罩棚尚未拆除,处于闲置状态,内部设备物品已全部清空。经全面检查,现场未发现油污渗漏、土壤污染或其他环境异常情况,整体环境状况良好。整个地块已实施围蔽管理,严格执行出入登记制度,外来人员需经许可后方可进入。
(2)地块历史沿革: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方式的确认,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1995年以前,地块为农田。
1995年左右,全通联运总公司开始在地块内建设全通上冲加油站。
1997年,全通上冲加油站正式投入使用。
2001年,办理用地手续(珠海市〔2001〕准字第137号),更名为珠海市驰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2003年,更名为珠海信禾物流有限公司(珠海市〔2003〕准字第095号)后,加油站承包给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改名为中国石化上冲加油站。
至2024年11月,地块被政府收回,开始拆除原有的设备。
即地块内自开始建设起,一直作为加油站使用至2024年11月。
(3)调查地块周边现状:2025年6月调查单位对现场进行踏勘,通过现场勘探了解到地块外东侧及东南侧为碧澜路、豪华花园、公交汽车上冲检查站总站和得一超市;地块外南侧、北侧及西侧均为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上冲长沙村西侧收储用地(原珠海公交信禾物流有限公司用地)地块,堆放珠海市香洲区有轨电车1号线梅华路段线路拆除材料、土石方、木条等。
(4)调查地块周边历史沿革:
地块外南侧、北侧、西侧:1993年前,地块原为农田;1993年左右,全通联运总公司开始在地块西侧建设厂房,建设了宿舍楼与办公楼等;1999年-2000年,为协助货品堆放和中转,全通联运总公司在地块先后建设了多处简易铁皮棚,地块西侧铁皮棚主要用于货品堆放或车辆停放;2001年,其更名为珠海市驰原物流发展公司,并重新办理用地手续,用途为物流中心;2003年,珠海市驰原物流发展公司更名后转让给珠海信禾物流有限公司,用途为物流中心(联运站场、堆场、配套中心);至2023年6月,地块被政府收回,开始拆除原有的厂房和铁皮棚。2024年5月,地块西侧被用于堆放有轨电车材料和建设渣土、渣石、木条。
地块外东侧、东南侧:1995年前,地块外东侧和东南侧区域主要为农田,为周边居民种植使用,基本未进行过建设。1996年,地块外东侧建设豪华花园。1997年左右,地块外东侧建设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地块外东南侧建设公共汽车上冲检查站总站。2011年左右,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区域建设得一超市,建设后一直运营至今。目前,地块外东侧和东南侧为豪华花园、得一超市和公共汽车上冲检查站总站。
(5)污染识别结果:通过调查组现场踏勘时对该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沿革、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等相关资料文献进行收集分析,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田和加油站,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住宅区、学校、道路等,无重点工业,历史上也未曾发生过污染泄漏事故和环保相关的投诉。但经分析,加油站运营过程中,管道没有任何破损,但储油罐补给及定期清理油泥的过程中,可能不慎有少量石油滴漏导致污染地块土壤,根据第一阶段识别结果,需要关注的因子为石油烃(C6-C9)、石油烃(C10-C40)、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多环芳烃类(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菲、芘、荧蒽、苊、芴、苊烯、蒽、苯并[g,h,i]苝)、甲基叔丁基醚、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铅、1,2-二溴乙烷。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工作于2025年7月15日开展。本次调查共布设3个土壤监测点位,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以及pH值、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菲、芘、荧蒽、苊、芴、苊烯、蒽、苯并[g,h,i]苝、甲基叔丁基醚、1,2-二溴乙烷。
同时,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个,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基本理化指标(2项):pH值、浑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其他项目(5项):苯、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菲、芘、荧蒽、苊、芴、苊烯、蒽、苯并[g,h,i]苝、甲基叔丁基醚、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1,2-二溴乙烷。
四、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分析结果: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分析结果: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样品总体呈弱碱性,地块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以及推导的限值,石油烃(C6-C9)的含量均低于《按风险厘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标准的使用指引》中表2.1碳链C6-C8土壤饱和度限值,因此,地块内土壤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地下水样品总体呈弱碱性,地下水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限值以及推导的筛选值,石油烃(C6-C9)的检出浓度均低于《按风险厘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标准的使用指引》中表2.2按风险厘定的地下水污染整治标准及溶解度限值。地下水理化性质中浑浊度有超标情况,经上述6.3章节分析,地块内地下水浑浊度超标的风险可接受。因此,地块地下水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风险均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公园绿地(B1+B2+G1)的用地要求。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珠海市香洲区前山上冲长沙村西侧1631.70㎡地块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需进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