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鹤洲新区筹备组综合医院(鹤洲人民医院)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4-03-18 10:24:42 admin 6

珠海市鹤洲新区筹备组综合医院(鹤洲人民医院)地块位于珠海市洪湾大道北侧、规划港纵一路东侧,中心坐标为E 113.443979º,N 22.179373º,地块面积为82350.23平方米

用地规划医疗卫生用地(A5)

结论:地块以及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基本相同,主要进行过种植活动、养殖活动、堆填土活动、软基处理活动等,地块以及相邻地块均无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结果可知,地块内的污染源主要为不明来源填土和堆土,除了不明来源填土和堆土外,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可以排除因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辅料、产生的中间体和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所带来的原生和次生污染。本次调查根据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珠环函〔2022〕111号)对地块内的填土和堆土进行采样检测工作,同时对水塘区进行底泥和地表水的检测工作。土壤、底泥检测指标包括 GB36600-2018 基本项目45 项以及土壤理化性质1项(pH值);地表水检测指标包括pH值、铜、铅、镉、镍、汞、砷、铬(六价)共8项。

本次调查填土区和堆土区检测的所有土壤样品总体呈弱碱性,检测结果表明,地块中填土区和堆土区的土壤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块内的土壤未受重金属和有机物明显污染,因此,地块土壤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底泥样品总体呈中性,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出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底泥中污染物的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地表水总体呈弱碱性,重金属和无机物的检出含量均低于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限值,地表水中污染物的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的填土和堆土未受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明显污染,故本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风险都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满足《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珠环函〔2022〕 111 号)中可在第一阶段结束调查的条件,地块的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的用地要求,本次调查可以结束,调查地块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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