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沙文体中心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2-10-19 09:45:10 admin 247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平沙文体中心项目地块

占地面积17227.03平方米

地理位置珠海市平沙镇美平二街东侧,升平大道北侧,中心经纬度为E 113.199652°N 22.219449°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市平沙镇人民政府

地块使用现状:202296调查单位现场踏勘时,地块为围蔽状态,地块内大部分区域为空地,长满了杂草,地块西侧有一条硬化的道路,面积约为858平方米,地块内植物长势良好,未见污染痕迹。

规划用地性质:文化用地+体育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检测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20191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平沙镇文化中心项目地块2018年变更调查分析库中显示地类为建设用地2019年变更为综合交通枢纽用地+商业用地,面积为17227.03平方米2022地块用地功能由综合交通枢纽用地+商业用地(S3+B1)调整为文化用地+体育用地(A2+A4),面积为17227.03平方米。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结合《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20226)等相关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下简称“一住两公”)的地块。“一住两公”之间相互变更的,原则上不需要进行调查。首次供地的“一住两公”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次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为文化用地+体育用地,属于“一住两公”地块。因此,为保障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该地块需开展士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其后续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因此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对目标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并编制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场地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二、第一阶段调查

地块历史沿革:90年代,地块进行了原土平整活动,部分区域作为农田使用,面积约为3500平方米,种植了大棚蔬菜,大部分为农民自食,余量会进行销售2009年,地块北侧部分区域做了硬底化处理,面积约为1800平方米,地块西侧和西南侧建设了临时工棚2012年,地块中部和东南侧建设了临时工棚,仅作为居住办公使用2014年,地块内拆除了临时工棚,底块内除剩余的道路外所有硬化都被破除,并进行平整活动2017年,地块东侧建设了临时工棚,为地块外东侧住宅小区施工临时搭建东南侧堆放了少量建筑材料,为地块外东侧的楼盘建设临时堆放的,堆放区域已经硬化2019年,地块内东侧临时工棚拆除,并进行了围蔽处理,计划建设综合公共交通枢纽,由于公交办机构改革,没有进行建设站厂,至今无明显利用变化。地块现权属人珠海市平沙镇人民政府。

调查地块周边现状调查地块东侧为海泉华庭住宅小区,地块外北侧为庆乐西街,街道对面为洲际豪庭住宅小区,地块外西侧为美平二街,街道对面为时代港住宅小区,地块外南侧为升平大道中,道路对面为平沙九号2期住宅小区。

污染识别结果根据第一阶段调查情况,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当前和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生产、使用、贮存、回收、处置、排放等活动;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违法事件(废水、废液、固废、危废的泄漏、倾倒或填埋);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不存在异常颜色、气味等污染迹象;地块内及周边相邻地块虽未有土壤、地下水、 地表水等已有监测数据但据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情况,均未有发现异常情况。地块内无外来土壤

现场快速检测分析:为了排除不确定性因素,本次调查于2022920在现场勘查过程采用XRFPID等快速检测设备对地块土壤进行了现场监测本次调查现场快速检测共检测14件土壤样品,根据快速检测结果,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铜、镉、镍、砷、铅、汞的快速检测含量均未超《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重金属总铬和锌亦未超过参考限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通过快速检测分析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内土壤未发现存在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明显污染痕迹。通过快速检测分析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内土壤未发现存在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明显污染痕迹。

三、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分析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历史上未有工业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可以排除因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原辅料、产生的中间体和产品、以及生产经营活动对地块所带来的原生和次生污染,地块现状为围蔽空地现场未发现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危险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情况,现场亦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现场快速测定的结果表明调查地块的土壤未受重金属和挥发性有机物明显污染,符合其用地出让规划文化用地+体育用地(A4+A2用地规划要求因此本次调查地块平沙镇文体中心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可于第一阶段结束,无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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