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务镇东澳村47496.33平方米拟公开出让用地土壤污染状况 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2-06-28 14:08:37 admin 139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乾务镇东澳村47496.33平方米拟公开出让用地

占地面积47496.33平方米

地理位置珠海市斗门区乾务镇东澳村东澳东路东侧中心坐标:E-113.241488°N-22.116587°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市土地储备发展中心斗门分中心

地块使用现状:地块现状为正在填土中的水塘及空地地块内由于正在进行填土,东侧堆放有临时堆土,地块西侧为砖混结构、铁皮顶棚构成的单层建筑物,现已废弃。地块西南侧为填土工程搭建的抽水设施。现场土壤无异味,无异色,临时堆土未发现混杂垃圾、建筑砖瓦等情况,未见污损发黑的土地。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检测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钻探单位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法规政策的规定和要求,地块性质变更之前,必须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进行污染调查和评价,并对发现存在污染的场地制定土壤治理修复方案,以保障人体健康、维护正常的生产建设活动,防止因场地性质变化带来新的环境问题。

本调查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国有储备用地,现地块使用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因此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对目标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并编制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场地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二、第一阶段调查

地块历史沿革:90年代珠海市斗门区东新农业专业合作社购买该地块使用权,于地块内进行淡水鱼养殖,地块西侧及东北侧建设单层砖房养猪。2016年,由于政策原因,珠海市斗门区东新农业专业合作社停止养殖,地块鱼塘变为废弃水塘,地块内单层养猪舍闲置。2017年,地块附近区域计划建设为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居民住宅均搬迁。鱼塘主将地块围蔽。

2020年,政府将该地块收储,计划将鱼塘填平后建设为二类居住用地(R2+商业用地(B1,因此乾务镇镇政府委托深圳市冠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填土。由于征地手续尚未完成,目前仅对地块东侧部分鱼塘进行填土,填土时间为202010月至20217月,填土面积为16133.33平方米,填土深度约为5.5米,填土工程于2021年通过验收。2021年至20225月,地块一直为水塘及荒地,无明显利用变化。20226月,乾务镇镇政府完成地块西侧剩余鱼塘的征地手续,由于该项目为重点民生项目,乾务镇镇政府委托珠海华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地块剩余部分回填。

调查地块周边现状相邻地块北侧及东侧为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地块外南侧为南旺小区、地块外西侧为东澳工业区中的长林五金制品(珠海)有限公司。

污染识别结果通过调查组现场踏勘时对该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沿革、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分析,调查地块历史至今存在过渔畜养殖、两次填土工程活动

由于鱼塘养殖时间较长,考虑到鱼饲料的使用可能会对养殖水质产生重金属铜污染;第一次填土来源清晰,但由于不能完全证明其清洁性,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调查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情况,本次调查将重金属(镍、汞、砷、镉、六价铬、铜、铅)和石油烃(C10-C40;第二次填土来源清晰,土壤样品经检测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因此第二次填土区域不作为本次调查污染识别区域。

地块外西侧为珠海市森洋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和长林五金制品(珠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均存在潜在污染物,可能会对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重金属、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污染影响。

综上所述,可以确定调查地块属于潜在污染地块,需关注的特征污染物为重金属(镉、镍、铜、铅、汞、六价铬、砷、锌、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采样调查

根据本次调查污染识别情况,于第一次填土区域按照40mX40m网格进行系统布点,于鱼塘范围内采用专业布点法布设底泥及地表水,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采样点共14个,地下水采样点数量共3个,底泥采样点数量共3个,地表水采样点数量共1个;地块外清洁对照点位2个。

本次调查项目土壤样品采集时间为202256202257,地块内土壤点位采样深度为8~10米,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基础检测项目45项(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挥发性有机物:四氯化碳、氯仿、氯甲烷、1,1-二氯乙烷、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烯、顺-1,2-二氯乙烯、反-1,2-二氯乙烯、二氯甲烷、1,2-二氯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四氯乙烯、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三氯乙烯、1,2,3-三氯丙烷、氯乙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半挥发性有机物: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土壤理化性质2项(pH值、含水率);其他项目3锌、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底泥样品采集时间为202258,检测项目参考土壤样品分析项目。

同时,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地下水建井后洗井时间为2022528井深为8~10地下水采样时间为2022529检测项目包括基本理化指标(2项):pH值、浑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8项):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锌其他项目2项):总氟化物、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样品检测指标参考本地块特征污染物,检测项目包括基本理化指标(2项):pH值、浑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8项):砷、镉、六价铬、铅、汞、镍、铜、锌其他项目2项):总氟化物、石油类

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土壤样品总体呈碱性,其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和总氟化物的含量均低于地块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地块土壤中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地下水样品总体呈碱性,其中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和总氟化物的浓度均低于地块相应的《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类标准限值。因此,地块地下水的污染物浓度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底泥样品总体呈碱性,其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和总氟化物的含量均低于参考执行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类用地筛选值,因此,地块底泥中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地表水样品总体呈碱性,其中重金属石油类和总氟化物的浓度均低于地块相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三类标准限值。因此,地块地表水中的污染物浓度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分析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地下水底泥和地表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类用地的用地要求。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乾务镇东澳村47496.33平方米拟公开出让用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的用地要求,不需进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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