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新高中(暂定名)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珠海市金湾新高中(暂定名)项目地块
地块面积:92745.30平方米
地理位置:地块位于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西北侧,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 113.409273°,N 22.065060°。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市教育局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规划用地性质:高级中学用地(A32)
调查缘由:地块用地现状为空地,现地块规划使用用途为高级中学用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结合珠海市生态环境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珠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有关要求的通知》(珠环函〔2022〕111号)等相关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为保障开发利用的环境安全,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其后续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因此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对目标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并编制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为场地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二、第一阶段调查
(1)地块使用现状:2025年8月,调查单位对珠海市金湾新高中(暂定名)项目地块进行现场踏勘,地块为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JHTJ标(紫竹湾互通段)三灶公路梁场临时用地,地块内曾有混凝土搅拌站,材料堆放区,钢筋加工厂、库房以及工人宿舍;现场踏勘时,搅拌站、钢筋加工场已拆除,材料堆放区的材料已清理,部分用途为宿舍和库房的活动板房还没有拆除,在宿舍区域还堆放着少量钢材和工具。地块内存在2处低洼水坑和1处雨水排水沟。经全面检查,现场未发现土壤污染或其他环境异常情况,整体环境状况良好。
2026年5月,调查单位对地块再次进行踏勘,地块内宿舍和库房的活动板房已经拆除,钢材和工具均已清理;地块内西南侧有部分堆土,为地块外西侧市政道路施工开挖的土壤,后续需回填至市政道路。
(2)地块历史沿革: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等方式的确认,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2018年之前,该地块以农用地为主,周边居民在此开展种植活动,另有部分林地;为方便种植,曾对地块整体进行过平整,平整时有部分填土来源于地块北侧山体尖峰顶,尖峰顶为自然山体,开挖前一直未经开发利用。
2018年底,地块开始建设为珠海市金海公路大桥JHTJ标(紫竹湾互通段)三灶公路梁场,用途为工程建设的钢筋加工厂、搅拌站、材料堆放区和宿舍等。2024年6月结束使用开始清场,2024年10月左右完成部分清场工作,2026年5月,地块内已经完成清场。
(3)调查地块周边现状2025年8月调查单位对现场进行踏勘,通过现场踏勘了解到地块东侧、北侧为金海东路,南侧为公安用房及珠海科技学院,西侧为山体。2026年5月,调查单位对地块再次进行踏勘,地块外西侧、公安用房东侧在进行道路施工,有部分开挖堆土堆放在地块内,地块外其余区域无变化。
(4)调查地块周边历史沿革:
地块外南侧:为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及公安用房,吉林大学珠海学院始建于2004年5月,建设前地块为农田、林地及荒地,2011年转为珠海科技学院;公安用房还在建设中,建设过程中管理有序。
地块外东侧及北侧:为金海东路,根据查阅的资料,均作为道路使用。
地块外西侧:地块西侧一直为山体。
(5)污染识别结果:通过调查组现场踏勘时对该地块和相邻地块的历史沿革、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等相关资料文献进行收集分析,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曾作为临时施工用地,相邻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学校、道路等,无重点工业,历史上也未曾发生过污染泄漏事故和环保相关的投诉。但经分析,作为临时用地使用过程中,机械运行过程中可能有废机油跑冒滴漏导致污染地块土壤,根据第一阶段识别结果,需要关注的因子为石油烃(C10-C40)、苯系物(苯、甲苯、乙苯、二甲苯)、多环芳烃类(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菲、芘、荧蒽、苊、芴、苊烯、蒽、苯并[g,h,i]苝)、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铅、1,2-二溴乙烷。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工作于2026年5月11日-2026年5月12日(土壤)、2026年6月4日-2026年6月7日(土壤)、2026年6月11日(底泥和地表水)、2026年6月23日(地下水),由于采样时间正值雨季,采样工作分多次进行。本次调查地块内共布设25个土壤检测点位,其中点位S7和S14存在积水无法采样,变更为采集地表水和底泥;因此,地块内最终总共布设23个土壤监测点位。地块存在堆土,堆土区域分为3个堆放单元,堆放土方量分别约为300立方米、400立方米、300立方米,布设了3个堆土监测点位。土壤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以及pH值、石油烃(C10-C40)、菲、芘、荧蒽、苊、芴、苊烯、蒽、苯并[g,h,i]苝、1,2-二溴乙烷。
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地下水检测项目包括基本理化指标(2项):pH值、浑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其他项目:石油烃(C10-C40)、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菲、芘、荧蒽、苊、芴、苊烯、蒽、苯并[g,h,i]苝、1,2二氯乙烷、1,1-二氯乙烷、1,2-二溴乙烷。
调查地块内有3个低洼区域形成水坑以及一处雨水排水沟,为判断地块内水坑及排水沟水质及底泥污染状况,在地块内设置4个底泥和地表水监测点位。底泥监测指标和土壤一致,地表水选择有限值的监测项目,pH值、砷、汞、六价铬、镍、铜、铅、镉、石油类、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并[a]芘、1,2二氯乙烷。
四、调查结论
根据本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分析结果:本次调查检测的土壤和底泥样品呈弱碱性,地块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以及推导的限值,因此,地块内土壤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次调查检测的所有地下水样品总体呈弱酸性,地下水中重金属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限值以及推导的筛选值。地下水理化性质中浑浊度有超标情况,由于浑浊度指标属于警示性指标,并不属于毒理性指标,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均来自市政给水管网,不存在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的情况。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超标的污染因子不属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各超标污染因子无暴露途径,不会对地块上的敏感受体造成风险,地块现阶段地面及墙体均进行硬化,因此地块上的敏感受体没有机会接触到地下土壤和地下水,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地下水中浑浊度超标的风险可接受。因此,地块地下水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地块内地表水样品呈弱碱性,重金属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3838-2002)Ⅳ类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石油类也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Ⅳ类限值要求。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风险均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为高级中学用地(A32)的用地要求。因此可以得出结论:珠海市金湾新高中(暂定名)项目地块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无需开展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