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风评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珠海市船舶制造有限公司地块
占地面积:调查地块分为三个区域,区域一面积为165m2,区域二面积为131.24m2,区域三面积为47800.87m2,合计共48097.11m2。
地理位置:珠海市唐家湾镇淇澳大桥东侧,地块中心位置经纬度为E 113.607692°,N 22.379160°。
土地使用权人:珠海市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文化设施用地(A2)中的“科技馆”,截止当前为最新规划。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单位: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
调查与风险评估缘由:现地块由工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在开发利用前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对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工作。
二、前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论
(一)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重点区域为调查地块内曾经作为工业企业生产使用过的区域三全部范围,面积为47800.87m2,其中“船舶厂”的空压机房、钢材露天可堆场、卷扬机房、装卸平台、下料车间和“华洋水产公司”的制冰房、冷库、生产车间、清洗废水管线区域可能污染;“船舶厂”的下料车间和机加工车间可能产生镍、镉、砷、铜、铅、锌、锡、多环芳烃(16项)、石油烃(C10-C40)、滴滴涕(o,p'-滴滴涕、p,p'-滴滴伊、p,p'-滴滴滴、p,p'-滴滴涕)、氯代烃、苯系物、氟化物、溴仿、六氯环戊二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苯酚、五氯酚的污染;“船舶厂”的平台车间、修船区域、油漆房和“玻璃钢船厂”的生产车间及海域可能产生砷、铜、铅、锌、多环芳烃(16项)、滴滴涕(o,p'-滴滴涕、p,p'-滴滴伊、p,p'-滴滴滴、p,p'-滴滴涕)、一溴二氯甲烷、溴仿、二溴氯甲烷、1,2-二溴乙烷、六氯环戊二烯、2,4-二氯酚、2,4,6-三氯酚、2,4-二硝基苯酚、五氯酚和石油烃(C10-C40)的污染。
(二)第二阶段初步调查
初步调查土壤监测点位37个,存在铅超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样品的11个点位,其中铅的检出最大值为2430mg/kg,最大超筛倍数为2.04倍,最大值超筛深度为5.8m,最大超筛深度为8.3m,初步调查深度已经全部兜底。其余项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相应风险筛选值。
地下水监测井8个,所有关注的污染物种类检测浓度均未超出其相应的Ⅳ类水质标准限值。
调查地块土壤中存在铅、镍、锌和铜超一类不超二类筛选值情况;其中铅存在超一类不超二类筛选值样品的共20个点位,最大超筛深度为21m;镍存在超一类不超二类筛选值样品的点位为S29-1、S41,最大超筛深度为0.5m;锌存在超一类不超二类筛选值样品的点位为S29-1,最大超筛深度为0.5m;铜存在超一类不超二类筛选值样品的点位为S27、S29-1,最大超筛深度为1.5m。
(三)第二阶段详细调查
详细调查总共布设81个点位(含2个为监督检查布设点位),共采集578个土壤样品,其中有32个点位土壤铅检测浓度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铅800mg/kg),超筛样品共64个,但所有土壤样品并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管制值(铅2500mg/kg)。其中铅的最大检出浓度为2410mg/kg,位于A35点位;铅超出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最大深度为7.0~7.3m,位于A64点位。超筛选值倍数范围为0.035-2.01倍,超筛选值样品最大采样深度为8.3m。
地下水中铅的检测浓度均未超出其相应的Ⅳ类水质标准限值(0.1mg/L)。
根据无污染点连线确定的土壤中铅超二类筛选值的平面总投影面积为19901.20m2。
根据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结果,确定调查地块需根据地块未来规划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关注污染物为土壤中的铅。
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风险与修复目标值
地块土壤超筛选值指标为铅,最大值为2430mg/kg,但未超建设用地第二类用地管制值2500mg/kg,本次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关注污染物为铅。
经计算,污染土壤中的铅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筛选值(800mg/kg)作为修复目标值。
根据概划结果,评估地块土壤风险管控和修复深度为0-8.5m,土壤中铅需风险管控和修复范围的平面总投影面积为19901.20m2,总风险管控和修复方量约 43321.35m3。
四、风险评估地块超一类不超二类后续需环境管理区域
通过初步采样和详细采样调查检测结果分析,初调、详调共布设118个点位,调查地块土壤中存在铅、镍、锌和铜超一类不超二类筛选值情况;其中调查地块内土壤中铅存在超一类用地筛选值但不超二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点位几乎覆盖整个地块绝大部分区域,经详细调查后确定超一类不超二类污染区域总占地面积为45782.04m2。
其他超一类不超二类筛选值的指标及点位情况:镍:S29-1、S41,最大超筛深度为0.5m;锌:S29-1,最大超筛深度为0.5m;铜:S27、S29-1,最大超筛深度为1.2m。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样品达到第二类用地标准但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所在区域的土壤采取适当的环境管理措施,即在地块后续开发建设过程中,超筛区域土壤不得转运至现状为第一类用地或规划为第一类用地的区域内填土或堆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