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5号地块位于珠海市香洲区风山街道沥西路东侧、常福路北侧,调查地块中心经纬度为:113.496221°E,22.294874°N,红线范围面积9588.52m2。
用地规划:根据《凤凰山旅游小镇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告》(珠府批〔2018〕88号),该地块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
结论: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1年3月。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获得的资料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调查单位对地块进行了多次现场踏勘的工作。经现场踏勘了解到,地块目前无工业生产企业,原有的厂房设施已完全拆除,东面的水泵房仍存在,地块目前为一片待开发建设的空地,场内有堆土放置,地块内已进行堆土平整。
地块内历史沿革清晰:1995年前,地块为未开发的一片林地;1995年,珠海市香洲沥溪股份合作公司将地块开发为工业用地;1996年珠海市美蓝游艇有限公司在本地块内西南侧建设仓库,经营至2019年搬迁;1997年珠海市裕鸿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在本地块内西北侧设置冲压车间和涂装车间等,经营至2019年搬迁;1998年珠海益品电器有限公司入驻本地块东南侧,经营至2020年搬迁;2001年至2019年,共计有4家企业在地块内东北侧进行经营活动,包括珠海市凯珠塑料五金喷沙厂(2001年搬入,2019年搬出)、珠海市新合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01年搬入,2019年搬出)、珠海市香洲佳城五金制品厂(2002年搬入,2019年搬出)和珠海创翔五金塑胶模具厂(2003年搬入,2019年搬出);2018年,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对地块进行收储;2020年地块内工业厂房拆除;2020年11月-2021年2月,香洲区政府因香山迎宾馆项目用地建设需要,将该区域开挖的土方部分堆放至地块内,堆土来源均为山体土壤,来源较为清洁;2021年9月,因广东南粤正方建设有限公司通过拍卖平台,将部分堆土外运横琴新区艺文二道西侧、香江路北侧,地块内剩余堆土已平整,剩余堆土后续会外运走,地块至今变化不大。
污染识别结果: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结合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结果分析,考虑地块内历史上入驻过珠海市裕鸿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珠海创翔五金塑胶模具厂、珠海市新合群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佳城五金制品厂、珠海市凯珠塑料五金喷沙厂、珠海益品电器有限公司、珠海益品电器有限公司和珠海市美蓝游艇有限公司等企业,故将调查地块红线范围内区域均设为重点关注区域。根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调查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情况,土壤监测因子除了GB36600表一45项外,还应加测的特征污染物
为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和氰化物;地下水监测因子除常规理化指标(pH、浑浊度和电导率)外,还需关注的监测因子为重金属7项(砷、镉、铬(六价)、铅、汞、镍、铜)、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石油烃(C10-C40)、氟化物、氰化物、挥发酚。
本次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共进行两次土壤采样。第一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1年2月20日,地下水现场采样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采样钻探单位为广东绿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地块内的土壤钻孔及地下水监测井建造工作;采样及分析则由广东中检源检测有限公司完成。根据前期的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将整个地块划分为重点关注区域,重点关注区域面积为9588.52m2,采用网格布点法(40m×40m)和专业判断法进行布点,共布设6个调查点位(其中,土壤调查点位3个,土壤和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3个)。另外,在地块外未受扰动处布设2个土壤调查对照点位,所以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调查点位(其中土壤调查点位3个,土壤和地下水共用调查点位3个)。采样深度为8-11米,共采集土壤样品30组,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土壤理化性质2项(pH值、含水率)和石油烃(C10-C40)。地下水的采样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井深为10-11m,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检测项目包括pH值、电导率、浑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苯、氯苯、乙苯、苯乙烯、甲苯、二甲苯)和石油烃(C10-C40)。
2021年9月,因广东南粤正方建设有限公司通过拍卖平台将本地块内约3.1万方临时堆土拍卖,需要将临时堆土外运,外运土方约2万方,外运土方运至横琴新区艺文二道西侧、香江路北侧,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地块内土方仍存有1.1万方用于地块平整。因地块内临时堆土未经许可,被转运出地块外,且地块内原有地下水井被破坏,经与专家咨询沟通,需要对地块内及转运出去的堆土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技术规范进行检测,排除堆土污染转移的可能性,并将被破坏的水井重建并检测。
第二次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采样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3日,地下水现场采样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采样钻探单位为广州再勇钻探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地块内的土壤钻孔及地下水监测井建造工作;采样及分析则由雷润检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完成。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第1部分:污染状况调查技术规范》(DB4401/T 102.1-2020),地块内现有堆土和已外运堆土采用每500m3堆土采集不少于1个样品的方法进行采样,其中地块内共布设22个土壤调查点位,外运堆土地块共布设40个土壤调查点位,采样深度为0-0.5米,共采集土壤样品62组。并完成本地块内S6、S7共2个土壤点位采集分析以及W1、W2、W3地下水点位采集分析和地块外2个土壤对照点的采集分析。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基本项目45项、土壤理化性质2项(pH值、含水率)、石油烃(C10-C40)、氟化物和氰化物。地下水的采样时间为2021年12月7日,地块内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井深为10m,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检测项目包括pH值、电导率、浑浊度、重金属和无机物(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氟化物、氰化物和挥发酚。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的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地块内地下水所有检出项目中,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和无机物的含量均未超出《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限值;总石油烃(C10-C40)的含量未超出参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中推荐参数并通过《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2021.12.15更新)计算得出的筛选值。出现超筛选值的项目为浑浊度,经风险分析,浑浊度超标可能与地块周边地块的施工活动有关。由于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整体处在开发建设中,建设施工时可能发生粉尘或碎料从地面裂缝渗入地下,引起地下水的浑浊度超标,导致区域地下水环境均受到影响。本次调查中超标的污染因子浑浊度非地块内特征污染物,为一般化学指标,并非毒理学指标,对敏感受体带来的健康风险不大。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均来自市政给水管网,不存在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的情况,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块周边也不存在其它需要保护的地下水井等,超标的污染因子不属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超标污染因子无暴露途径,不会对地块上的敏感受体造成风险。因此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内地下水中浑浊度超标的风险可接受,不需要开展详细调查。
外运堆土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所有检出的项目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和“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
综合污染识别和初步调查的结果,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5号地块土壤样品各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的检测指标中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和无机物的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限值,则调查地块的地下水样品对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无需进行修复,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需进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的工作。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三溪科创小镇启动区5号地块环境状况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其新型产业用地(M0)的用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