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东湖小学易地重建项目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东湖小学易地重建项目地块(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东湖村南侧,地块中心经纬度为E-113.331897°,N-22.195794°,地块红线范围面积为34188.12平方米。
用地规划:小学用地。
结论: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情况可知,目标地块内现状为大部分区域均为鱼塘,鱼塘间塘基路,搭有简易小棚,目标地块内沿西测和北侧边界为小片农田。调查地块外东侧为农田;南侧为鱼塘及农田;西侧为鱼塘及东湖村居民区;北侧为东湖村居民区、东湖河、华发峰尚住宅小区、在建珠海市斗门区博雅中学。
2003年以前,目标地块内大部分区域围基形成水塘,水塘主要用作种植莲藕及养鱼使用;地块内东侧、北侧区域以及沿西测边界为农田,主要用作种植蔬菜;2003年~2011年,目标地块内均未有发生变化,地块保持水塘及农田继续使用。2011年~2012年,地块内西侧沿西测边界农田区域进行挖土拓宽成水塘,地块内西侧水塘面积增加,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2013年-至今,目标地块未有大变化,地块内水塘主要作莲藕种植及鱼塘使用,种植莲藕时会定期将塘里的水抽干进行莲藕轮作,地块内北侧一直为农田,主要为周边居民种植蔬菜使用。
2021年10月14日,调查单位对现场进行踏勘时,地块内沿西测和北侧边界为小片农田,其余区域为鱼塘,鱼塘间塘基路,搭有简易小棚。地块内未发现有建筑设施及原辅材料和固废危废的堆放场所;现场踏勘未发现目标地块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存储、处置的情况;未发现存在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的情况,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也未发现存在与工业生产相关的排水管或渠、污水池或其它地表水体、废物堆放地、井等情况,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
目标地块周边为居民区、在建学校、农田及鱼塘,没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目标地块相邻地块历史上无工业生产企业,不存在有毒有害危险物质的堆放场所,地块及地块周边对目标地块人为活动对目标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分析可知,地块现状和历史上的人为活动对目标地块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为了避免污染识别遗漏,尽可能降低不确定性。本次调查中需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对目标地块进行快速检测及结果分析,采用系统布点法方式进行布点,共布设了22个土壤快速检测点位。采用便携式有机物快速测定仪PID、重金属快速测定仪XRF的现场快速筛选技术手段,对目标地块进行快速检测。为了避免污染识别遗漏,尽可能降低不确定性,本次调查对调查地块内的鱼塘和藕塘进行地表水和底泥的检测,共布设5个地表水及8个底泥监测点位,底泥检测项目为基础检测项目45项和石油烃(C10-C40),地表水检测项目包括pH、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和石油烃(C10-C40)。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地块内底泥样品中: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地块内地表水样品中:地下水的检测指标中重金属含量均低于相应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限值,地下水的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则低于计算得出的标准限值(0.548 mg/L)。
根据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快速检测、底泥和地表水检测、人员访谈等,目标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小学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目标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