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尖峰南中学(暂用名)新建工程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1-12-14 19:59:10 admin 120

珠海市斗门区尖峰南中学(暂用名)新建工程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目标地块)位于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河坊路北侧、河山路南侧,地块中心位置经纬度为E-113.311841°N-22.178003°,地块红线范围面积为42552.17平方米。

用地规划:中学用地。

结论:

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情况可知,调查地块内现状西侧为临时宿舍区,中部和东侧大部分区域为水塘,其他区域为荒地或农用地。水塘长满水生植物和杂草,临时宿舍区南侧现已经被拆除,拆除区域均有硬化地面,残留有建筑垃圾;原临时宿舍区北侧(地块西北角)仍作为生活办公区使用。调查地块外北侧为河山路,河山路北侧为荒地和水塘;地块外西侧隔河韵路现状为奥园丽景花园住宅小区;地块外南侧隔河坊路现状为苹果树幼儿园和世荣作品壹号住宅小区;地块外东侧隔河景路为在建施工工地。

2003年前,调查地块内为农田或荒地;2003-2011年,调查地块全区域均为农田;2011年,调查地块内大部分区域变为水塘,主要用作周边农田灌溉和散养少量鱼类使用,不属于规模化养殖。调查地块内西侧、西北侧和东南侧局部保持农田不变;2011-201510月,调查地块内基本和2011年的情况一致,无变化;2015年底因调查地块外南部的世荣作品壹号(又称南湾半岛)地产开发项目需要临时用地,对调查地块内西侧进行了局部回填,搭建了临时宿舍区,直至2017年其余区域未发生变化;2017-2018年,调查地块内除了其东南侧搭有种植小棚,由于周边农田基本被征用开发,地块内水塘闲置无利用,其他区域基本保持不变;2019年底,调查地块内东南侧种植小棚被拆除,改为水塘使用;直至2021年,临时宿舍区的北侧改建临时办公室,调查地块内其余区域未有变化。

202110月,调查单位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未发现地块内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处理、存储、处置的情况;未发现存在生产过程和设备,储槽与管线的情况;未发现存在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的情况,污染和腐蚀的痕迹;也未发现存在与工业生产相关的排水管或沟渠、污水池或其它废物堆放地、井等情况,未发现植被生长异常的情况。地块内西侧临时宿舍区内搭设临时PVC管作生活污水管,沿途收集污水后沿南北向由地块南侧排出到市政管网;临时宿舍区内产生的固废为生活垃圾,暂存在生活垃圾区,由环卫单位定时清理;临时宿舍区南侧拆除区域残留有建筑垃圾。

根据资料分析与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的结果分析可知,调查地块无明显污染源,历史上和现状均主要是水塘、农田和临时宿舍区,由于地块西侧区域作为临时宿舍区,存在部分水塘被回填和农田被平整的情况,区域内土壤有可能被扰动造成石油烃污染的风险;地块外周边相邻地块无工业生产活动历史,均为建设项目活动,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根据污染识别分析结果,调查地块存在土壤污染风险,地块内的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内西侧涉及回填土的临时宿舍区。为进一步消除前期调查的局限性及了解土壤环境状况,对地块环境进行适当采样分析,为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资料判断提供更为直观的依据。

本次调查共布设11个土壤监测点位(不含对照点),3个地下水监测点位,6个沉积物和地表水共用监测点位。

本次调查地块内检测的所有土壤样品总体呈弱碱性,所有沉积物样品总体呈中性。其中土壤和沉积物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石油烃(C10-C40)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因此,地块土壤和沉积物中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本次调查地块内检测的所有地下水样品总体呈中性,其中重金属各项指标含量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类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含量均低于推导的风险筛选值;所有地表水样品总体呈中性,其中重金属各项指标含量均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类标准限值,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含量均低于推导的风险筛选值。因此,地块内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地块内地下水样品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3NTU)。由于浊度指标属于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项目所在区域饮用水均来自市政给水管网,不存在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源的情况。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地块周边也不存在其它需要保护的地下水体,超标的污染因子不属于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及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超标污染因子无暴露途径,不会对地块上的敏感受体造成风险,本次调查认为地块地下水中浊度超标的风险可接受。

调查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含量对人体健康造成影响的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的用地要求。因此可得:珠海市斗门区尖峰南中学(暂用名)新建工程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属于污染地块,符合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服务用地(中学用地要求,无需进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阶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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